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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商未解决供电供暖 购房者付款两年多难收房
来源:京华时报
    昨天(7日)上午,几位购房者代表来到门头沟区政府信访办,反映100多位购房者购买熙旺中心的楼房2年多仍无法收房。门头沟区建委一位负责人表示,开发商一直未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,原因在于对方一直未解决供电和供暖的问题,区政府近期已将此事解决。东方巴黎房地产开发(北京)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称,预计购房者可以在明年年底之前收房。

    熙旺中心位于门头沟双裕环岛东南角,是两栋25层的塔楼。一位购房者说,2005年底,在熙旺中心购买了一套面积为75.5平米的房子,价格为每平米3800元。开发商出示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,双方还签订了一份房屋认购协议书,但这份合同中未明确写明签购房合同和交房的具体时间。

    “熙旺中心让我们感觉不到希望。”业主郝女士说,2005年底和2006年初,共有100多位购房者购买了熙旺中心的房子,付款方式分为全款、半款和分期付款。这些购房者均未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。去年中旬,楼房已经封顶,但在付款2年后购房者仍然无法收房。虽然多次找过开发商反映此事,但一直未能解决。“很多人原本等着收房结婚,结果孩子都1岁了还不能收房。”

    昨天上午,几位购房者代表来到门头沟区政府信访办反映此事。门头沟区区长刘云广和门头沟区建委工作人员接待了来访购房者。门头沟区建委一位负责人称,经了解,开发商迟迟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主要缘于两个原因。熙旺中心的供电线路出现问题,另外开发商开始打算自己供暖,但水压不够。区政府了解到这两个情况后,出面进行协调,目前供电局已经同意单独接线路为熙旺中心供电,并由市政为熙旺中心供暖。

    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说,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的房屋认购协议书如果条款清晰,一般可以视为有效合同。开发商迟迟不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,不明确交房时间,耽误了购房者的正常入住,有逃避责任之嫌。

    东方巴黎房地产开发(北京)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称,区政府协调解决这两个问题后,开发商已经和购房者签订了承诺书,承诺书中约定2008年12月31日前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,2009年12月31日前交房。 (李慧博)

 
编辑:朱云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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